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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解析 | 招投标过程中需要依法公开哪些事项?

点击:738       添加时间:2023-11-07       来源:

招投标过程中需要依法公开哪些事项?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 要求依法将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相关信息进行公开。那么,哪些信息需要公开呢?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应当按照公益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二)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四)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五)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七)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名称。


 + 另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进一步规定招投标信息公开内容。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拟不进行招标的、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拟邀请招标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并履行规定程序;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外,应当在实施采购前公示具体理由和法律法规依据。

 + 鼓励建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或公开制度。

 + 加大评标情况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评分情况向社会公开、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向投标人公开。

 + 招标人是异议处理的责任主体,应当畅通异议渠道,在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中公布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在法定时限内答复和处理异议,积极引导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按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并积极推进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公开。

 行政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评标专家库管理单位、评标专家所在单位和入库审查单位,不得简单以暂停或者取消评标专家资格代替行政处罚;暂停或者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决定应当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涉嫌犯罪的,及时向有关机关移送。

 各地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投诉,投诉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的同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严格执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公开的规定,并及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公示。

此外,有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了加大社会监督和反腐倡廉力度,打造阳光交易,切实体现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尝试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要求对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实施全过程信息公开。比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明确招标文件公开、投标文件公开、评标过程公开、评标结果公开、中标结果公开

01

招标文件公开

一、公开内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4.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5.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7.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二、公开时限和方式。采用预报名方法招标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10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的,招标文件应当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0日。

招标人应当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并同步在该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以供下载。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不得随意变更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定标方法等实质性条款,确需改变的应当按相关规定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02

投标文件公开

一、公开内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产生后,招标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投标内容。

二、公开时限和方式。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应当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采用非电子方式招标投标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扫描,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并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版商务部分文件,刻录入光盘,随投标文件密封后一同在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提交给招标人。

03

评标过程公开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评标过程中,交易平台管理单位应当实时公开评标过程,评标专家姓名可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

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应当将评标专家的具体评标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等)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04

评标结果公开

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应当将评标结果和提出异议的渠道、方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招标人对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的,要及时告知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复核报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05

中标结果公开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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